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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mehedi24a on May 7, 2024 1:10:04 GMT -5
您是否看到无障碍网站和内容的增加,以及无障碍实践和博物馆参观的增加?由于强制性的社会隔离,文化和教育活动被迫迁移到虚拟领域。因此,更多的网站、生活、YouTube频道、博客和其他支持被用来传播和开展教育实践。 图片来源:带有表示运动、视觉和听力障碍的图标的图像。 正如《无障碍和包容性伙伴关系》文本中所讨论的,无障碍是减少或解决个人遇到的阻碍他们享受服务或参与流程的困难的基本条件。这个概念可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以不同的方式呈现:从为了消除物理障碍而调整城市空间,创建坡道和电梯,到使用盲文文本。但是,我们如何考虑虚拟环境中的可访问性? 我们在虚拟世界中的日常生活充满了无障碍功能。 例如,我们有字幕,可以让我们在嘈杂的地方用另一种语言观看电影,此外还可以促进耳聋或听 加纳手机号码数据 力障碍人士的包容。此外,手机上的语音识别系统,甚至用于预订酒店房间或机票的交互式语音系统,已经被残疾人使用了 30 多年。 虚拟化访问并创造机会 虚拟可访问性只是可访问性的几种形式之一,其实现通常仅限于数字媒体本身的编程。屏幕阅读器、标题、图像的替代文本和键盘导航网站是在虚拟环境中实现辅助功能的一些示例。 图片来源:复制/W3C Brasil 该图片呈现文本“Web Accessibility Booklet – Web Brasil”,并附有四个插图,分别代表听力、运动、视力障碍和两个无障碍人士。 网络在生活和人际关系的各个方面(如教育、工作、政治、消费、健康、休闲和文化)日益成为重要的资源。因此,每个人都可以使用它至关重要。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以及《巴西残疾人包容法》(第13,146 号法律)将获取包括网络在内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定义为一项人权。 2015年。 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虚拟环境中的强制无障碍: 根据国际上采用的最佳实践和无障碍指南,由总部或在该国拥有商业代表的公司或政府机构维护的供残疾人使用的网站必须具有无障碍功能,保证他们能够获取可用信息。 (巴西,2015 年) 但究竟是什么将虚拟空间定义为可访问的呢?根据制定Web标准的主要国际联盟 W3C(万维网联盟)的说法,要使虚拟内容可访问,必须考虑四个原则: 可感知的:内容必须是可感知的,也就是说,它必须可以通过多种感官(视觉、听觉和/或触觉)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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